东莞市睿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东莞市睿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竣工验收现场检查会议。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东莞市睿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环保工程设计单位(广东熙霖节能环保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环保工程施工单位(广东熙霖节能环保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东莞市睿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组成(名单附后)。
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东莞市睿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位于东莞市大朗镇松木山村象和路27号A栋,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2°52'41.54";东经113° 54'28.91"。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占地面积4500m2,建筑面积10500m2;主要加工生产线材、端子、电子零配件,年加工生产线材80万条、端子660万个、电子零配件60万个。
二、验收监测
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东莞市睿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测报告》(报告编号:HJ201804048)。
1、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莞市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达标排放;项目注塑成型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
项目在使用激光切割机进行切割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金属烟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措施,其厂界浓度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
项目注塑工序、打标工序和剥线工序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非甲烷总烃,项目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引至UV光解处理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裁切、冲压工序产生的金属碎屑经自然沉降下落到收集槽内,不会飘散在空气中形成粉尘。
项目焊接过程产生少量的焊接烟尘,通过车间机械通风措施,其厂界浓度未超过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噪声
本次自行验收不涉及项目产生的噪声验收。
3、固废
本次自行验收不涉及项目产生的固废验收。
4、其他环保措施
该项目已落实《东莞市睿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三、结论
东莞市睿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已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排放标准。目前,本项目已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相关要求。
公示时间:2018年6月12日-2018年7月11日
举报电话:0769-82226198
公示地点:www.rainbow-gp.com
东莞市睿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