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瑞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银行委托贷款及偿还借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取得银行委托贷款情况
四川瑞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10日取得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行委托贷款500万元,委托人为遂宁开达
投资有限公司,贷款期限为 2017年1月6日至2018年1月3日;该委托贷款
委托遂宁市开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并以公司机器设备质押向遂宁市开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偿还遂宁开达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情况
公司于2017年1月10日向遂宁开达投资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
于2017年1月12日偿还借款利息36,111.11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已全额付清。
三、审议通过
以上委托贷款及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12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16-019《瑞宝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20《瑞宝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7-001
四、备查文件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委托贷款合同》
公司与遂宁市开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的《委托保证合同》
公司与遂宁市开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的《反担保(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四川瑞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2日
关于取得银行委托贷款及偿还借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取得银行委托贷款情况
四川瑞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10日取得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行委托贷款500万元,委托人为遂宁开达
投资有限公司,贷款期限为 2017年1月6日至2018年1月3日;该委托贷款
委托遂宁市开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并以公司机器设备质押向遂宁市开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偿还遂宁开达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情况
公司于2017年1月10日向遂宁开达投资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
于2017年1月12日偿还借款利息36,111.11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已全额付清。
三、审议通过
以上委托贷款及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12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16-019《瑞宝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20《瑞宝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7-001
四、备查文件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委托贷款合同》
公司与遂宁市开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的《委托保证合同》
公司与遂宁市开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的《反担保(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四川瑞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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